2011年12月1日 星期四

12/1第二十六堂-網路應用XV

倒數第二堂啦!跟我預期的進度一樣耶!我的希望就是能在倒數第二堂裡,把所有想講的內容都講完,最後一堂來個總複習,結果今天就是如此,可見大家都好厲害,進度沒有落後。

今天的課程重點:

  • 在Facebook中,把不小心誤加入的朋友移除
  1. 如果不小心加了你不認識的朋友,或是和某個朋友吵架決定不往來了,才可以用以下這個方法。
  2. 進入Facebook後,按一下左上方自己的名字,再選[朋友]。
  3. 會出現朋友的列表,如果出現的是朋友的一堆大頭照,就再點選大頭照。
  4. 按一下旁邊的[朋友V]按鈕,再選[從朋友名單中移除]。
  • 當偶像名人的粉絲
  1. 如果你喜歡某個名人或偶像,甚至是連續劇或節目,如果他們有成立粉絲團,可以在facebook裡搜尋,找到他的facebook帳號後,按[],就變成他的粉絲了。
  2. 當粉絲可以不需經由對方同意,就可以知道對方在facebook上的消息。(不像加為朋友,對方要確認才行)
  • 訂閱
  1. 有些人雖然不是很有名,也沒有成立粉絲團,但他有時留的文章或內容很有趣,讓網友想要看,可以用訂閱的方式,這樣不需經過對方確認,也可以看到對方的消息。
  2. 不過這種方式,要對方有把訂閱功能開啟才行,通常我們不會去開啟這個功能,但有些人(通常是一些很有想法,會在facebook上留言的人)把這個功能開啟後,讓不認識的人訂閱。
  3. 在[加為朋友]的旁邊,如果有[訂閱]的功能可以按,表示他有把這個功能打開,你就可以訂閱他的文章及留言。
  • 分享文章
  1. 若在網路上看新聞,或是看到某些資訊,想要分享給朋友,如果文章下方有個facebook的藍色按鈕,就可以按下去後,分享給你的朋友欣賞,我們網站的每一篇文章下方也有喔!
  2. Youtube影音分享的網站,也有這個功能,到Youtube網站上,搜尋到你喜歡的影音後,按一下底下的[分享],再按藍色的facebook按鈕,也可以將影音分享在facebook,讓朋友欣賞。
  3. 在facebook裡,看到自己朋友貼出來的文章很不錯,除了按[讚]以外,也可以按[分享],讓更多的朋友看到這一則訊息,很多失蹤小狗、小孩、老人不見了,大都是用這個方法,讓大家一起協尋,效果比貼在警察局門口還有效。

下星期二就是最後一堂了,大家記得我們的聚餐喔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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